雇主聘用中高齡原住民每月最高獎勵6,000元 第二梯次開始受理
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促進原住民族中高齡就業計畫」,獎勵符合資格之民營事業,只要雇主僱用每一中高齡原住民勞工連續上工每滿1個月,最高領取獎勵6,000元,而且受僱之原住民勞工連續上工每滿1個月,亦可獲得最高獎勵2,000元。整年度計畫共分2梯次收件,第2梯次自110年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期間受理申請。
民營事業單位應於110年1月1日起「始」僱用年滿40歲以上未滿65歲之原住民,且連續僱用同一勞工達3個月後始請領津貼。該職缺是以月計薪之正職人員,每月投保薪資達「當年度公告基本工資」(2萬4,000元),或受僱勞工每月投保薪資按「當年度公告基本工資」(每小時160元)計算,每月上工至少40小時,每月核薪至少6,400元者,亦符合獎助資格,得向原民中心提出申請,詳細資訊及申請表件請上原民中心官網查詢下載。
原民中心表示,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協助原住民族中高齡人口重返或進入一般勞動市場,訂定前開計畫,發放津貼鼓勵民營事業單位優先進用中高齡原住民勞工,並佐以補助津貼方式穩定受僱人之家庭經濟收入。本縣依縣市原住民人口數比例分配名額計有3位,額滿為止,爰鼓勵符合資格之民營事業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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