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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不動產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如因繼承而取得之房屋,則非屬上列契稅課徵範圍,毋須申報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如繼承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應檢附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及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向稅務局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如繼承已辦理建物保存登記之房屋,可免由納稅人個別申請,該局將依據地政事務所通報資料主動釐正稅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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