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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頭屋鄉後龍溪支流沙河溪沙河橋及其上游護岸段,因橋梁長度(原橋長約26M)及現地護岸未能滿足治理計畫防洪需求,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於109年補助本府辦理沙河溪沙河橋改建(橋長52M)及代辦護岸工程(約330M),工程發包後總經費計4816萬餘元,以增加該區段之通洪斷面及防汛需求。
本府依沙河溪生態檢核資料,已減少河道開挖及規畫後續灘地植生,經NGO夥伴提醒工程位於一級保育魚類飯島氏銀鮈的棲地熱區,需審慎處理。本府於111年1月17日會同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新竹林區管理處等單位辦理會勘,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新竹林區管理處初步發現該河段右岸箱籠區前水域為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飯島氏銀鮈)棲地熱區,建議施工單位應避免汙染水質、維持現況斷面並請施工單位啟動生態檢核異常環境通報表填查,盡速研擬具體之迴避減輕措施,以維棲地之原貌。
經勘查後,本府立即停止臨河側作業施作,並預訂六項友善棲地之改善措施:
一、河道右岸箱籠區水域為保育魚類之重要棲地,請廠商加強宣導避免進入,為減少魚類棲地之擾動,右岸高灘地應維持現況。
二、混凝土塊勿堆在河道內,避免影響水體酸鹼值。
三、為維持本河段基流量,避免產生斷流現象,工區左岸高灘地評估適當灘岸高度後,撒草種植生,設置緩衝綠帶,以固土並過濾水質降低土砂影響水質。
四、工程暫置土方加蓋防塵網,並增加工區內灑水作業。
五、加強工區內環境保護維持與宣導。
六、由監造單位督促施工廠商落實生態檢核及相關措施之執行。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於111年1月22日再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楊正雄研究員及台中野生動物協會林文隆博士進行現勘及提供專業建議,本府亦於1月27日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及NGO團體進一步共同研擬更具體且兼顧生態之措施,原則後續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行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各項指引辦理環境生態異常狀況處理及生態減輕補償作業,希望兼顧防洪及生態環境下,調整檢視生態保育措施,本府後續完成相關補充調查後亦將廣邀相關生態團體彙集專業意見後,再行辦理相關生態保育措施及工程復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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