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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為提升中小企業主對勞動法令的認識,於108年起配合中央政策實施勞動法令遵循計畫,針對資源有限之小型事業單位,推出可比擬為「遵循勞動法令健康檢查」的制度,透過專人實地入廠輔導,協助事業單位檢視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等資料,並據以提出改善建議,強化並落實事業單位對於勞動法令之遵循。
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統計指出,110年度事業單位違反相關勞動法令,依法開罰68件,裁罰金額381萬,其中違反比率較高為加班費未足額給付、加班時數超逾上限、違反一例一休及國定假日加倍發給等問題。縣長徐耀昌強調開罰僅是手段的一種,並非最終目的。縣府每年亦規劃10餘場次之法令宣導會,邀集轄內事業單位之主管幹部或勞工參加,希望能透過各種不同型態的方式,協助事業單位遵循勞基法相關規定,並使轄內從業勞工獲得勞動權益的保障。
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彭德俊處長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於110年4月30日經總統制定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11年5月1日施行。未來將以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規定予以整合,除擴大納保,受僱勞工到職即有保障,一旦發生職災,政府有給付保證;提升各項給付,勞工災後生活有保護;雇主也藉由少許保費,讓勞工獲得大保障,雇主更有效分攤補償責任;並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使整體職災保障制度更完善。
縣長徐耀昌也指示縣府團隊要特別重視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徐縣長透露自己也是勞工出身,深知勞工朋友平日認真打拼、力爭上游的甘苦感受,所以自接任縣政以後,提升勞檢人力,重視勞檢員之學養及素質,更積極辦理保障勞工朋友權益之相關政策,徐縣長並同時呼籲轄內事業單位,應共同落實遵守勞動相關法令並重視職場安全,確保勞工朋友均能在友善職場的永續發展的前提下,努力打拼,並進而使勞工與雇主達到雙贏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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