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民眾來電詢問只是未繳清罰款,帳戶為何莫名被扣款!無論係違反動物保護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法或其他動物相關法令被開罰單,業務單位會依行政程序法將罰單依法送達當事人,裁罰人如不繳納,業務單位會將全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執行署將依法辦理強制執行。
行政文書的送達,因公文往返往往需要一段時間,所以讓當事人有心存僥倖的心態,以為時間拖久就沒事,事實上,只要罰單開出,公權力執行就不會停止,當事人也不要以為沒有親自收到罰單,就可以依此為理由拒繳。依法,業務單位以雙掛號寄出罰單後,無論是當事人、家屬或公寓大樓管理員收件,只要取得郵局送達的「掛號回執」,即表示罰單已依法定程序完成合法送達,如果當事人拒繳,執法單位即據此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10年度行政裁處案件,經查仍有違反動物保護法8件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5件,尚未繳清罰款,近期內將移送至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請收到裁罰書而尚未繳內的民眾,儘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
聯絡人:動物保護防疫所 動物檢疫課 吳助理員
連絡電話:037-320049 分機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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