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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警員丁泰翔於111年4月6日15時30分許執行勤區訪查時行經34線縣道,在通霄鎮烏眉里15鄰與西湖鄉下埔村交界處,發現家住苑裡鎮裴姓越配(69年次、輕微失智、以下簡稱裴女)獨自一人牽著自行車緩步走在道路上,並不時環顧四周、顯出神情緊張之樣,因該路段位處偏僻山區,人煙罕至;警方遂趨前關懷查問,赫然發覺裴女獨自一人騎乘自行車離家30餘公里,迷途山區小徑中。經由該所義警小隊長協助將人車載回派出所,再連絡裴女丈夫,因人在外工作,無法趕至派出所,因擔憂再度發生迷途意外,便主動以巡邏車載送裴女返家,並商請鄰居照護。警方表示,當下發覺裴女有輕微失智現象且身形嬌弱,又一人迷途於偏僻山區之中,十分危險,遂聯繫居住附近的義警小隊長謝耀華駕駛其自小客車前來,協助載送人車返回派出所,因已近日落時分、戶外天色昏暗,如果讓其獨自騎自行車返家,恐有再度迷途及意外發生之虞;經由裴女身上所攜帶之其丈夫名片,立即撥通電話,裴女丈夫向表示,因人長期在外縣市工作,無法趕至派出所接回妻子,且家中又無其他成員能協助,幾經考量後,警方便主動載送裴女返回苑裡住處,再告知其丈夫擇日到派出所領回自行車,裴女丈夫對警方及時為民服務及妥適處置作為,於電話中頻頻向警方道感謝!通霄警分局呼籲,近日天氣多變,民眾家中如有身心障礙成員應多予關懷留意,注意其日常作息,避免讓其獨自外出,竟而帶來無可挽回的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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