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發稿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6日
發稿機關: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疾管科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本縣今(4月16日)新增確診12例,佳邦公司增加7例-外籍移工5人(案32685-32687、案33008、案33328)及本籍員工2人(案33309 女41 歲)、(案33330男 38 歲) 皆居住頭份市。第8例為(案33329 女20歲 越南籍)鈺博科技公司外籍移工,曾與佳邦確診移工有接觸史。另外,第9-10例為居住於苗栗市的一對情侶(案32688 男30歲及案32689 女28歲) 於銅鑼科學園區工地工作,因去找居住在花蓮的姊姊遊玩,接獲姐姐確診通知後,自購家用快篩自篩陽性,故至醫院採驗PCR陽性;第11例為 (案33010男24歲) 為居住頭份市,任職於頭份市涓豆腐餐廳,因居住在新竹的同事昨(4月15日)確診,故全部員工進行PCR採檢,該案為陽性。第12例為(案33331男32歲)居住頭份市,於竹南鎮某電子廠上班,因有張惠妹演唱會確診者足跡接觸史,自行於4月15日晚上8點至醫院採檢PCR,於今日(4月16日)上午8點確診。以上個案相關足跡如附件(案32685、案32686、案33008經疫調無本縣公共場域活動史),所涉及本縣公共場域已完成清消,請鄉親放心,疫調持續進行中。
因應外籍移工疫情,昨(4月15日)佳邦廠進行採檢,共採檢156人其中8人陽性(如上第1-8例),美德向邦廠採檢135人全數陰性,疫調持續進行中。針對匡列接觸者,苗栗縣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如有COVID-19確診個案,地方衛生單位人員前往執行疫情調查及接觸者匡列,以釐清相關活動史與接觸者,必要時由警政單位協助調查個案活動軌跡。衛生單位針對確診個案於可傳染期間參與之各項活動,皆會依據中央頒布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查及接觸者追蹤指引」進行詳細疫調,並依接觸時間及有無適當防護之條件等,評估所有可能接觸人員感染風險後,進行接觸者名單匡列,並通知該等人員依循衛生機關規定執行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或自我健康監測等各項防疫措施。如有匡列疑慮皆由衛生局通報疾病管制署區管中心裁定匡列範圍,以避免疫情擴散風險,請企業、公司及個人務必遵守並配合辦理。
另今天(4月16日)獲彰化縣通知有1例外縣市確診者足跡如附件,持續匡列員工及客人及採檢和實聯制簡訊發放;所涉及本縣公共場域已完成清消。昨(4月15日) 大千、李綜合及為恭醫院PCR採檢站共採檢258人,檢驗中報告未出。因應社區確診足跡眾多,徐耀昌縣長指示衛生局持續協調醫院開設社區篩檢站,時間地點:4/16(六)下午2點30分至6點30分,重光醫院旁停車場、慈佑醫院門口旁及大千醫院急診室旁,呼籲與確診者足跡重疊的民眾來免費篩檢PCR。
徐耀昌縣長表示因應移工疫情請仲介公司依聘僱移工達30人以上事業單位防疫措施,遵循「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規範,雇主應成立防疫專責小組及指派防疫長,負責掌握疫情變化、移工健康監測。另,移工群聚案件發生時,應指派專人至前往現場協調並掌握疫情狀況,協助衛生單位疫調,勞動部也將依疫情變化修正雇主聘僱移工防疫指引,增列各項強制性規範,如落實分流分艙、移工宿舍禁止不同公司混住、明定工作規則及宿舍管理規則、加強防疫宣導、每日移工健康監測及安排就醫等,雇主未落實應辦理措施,將依就服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裁處6至30萬元,並廢止聘僱或招募許可。徐耀昌縣長再叮嚀鄉親落實防疫五大措施,帶好口罩、掃實聯制、保持距離、疫調誠實與接種疫苗,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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