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江淑惠
人在做天在看
違規開挖山坡地有衛星在看
科技的進步改善執法的效率,當你想在山坡地上從事任何違法開發、開挖、整地…等行為時,請抬起頭仰望著天空,並露出一抹淺淺的微笑,因為或許您正在上鏡頭。
未經申請違法開發山坡地,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輕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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