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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竹南派出所所長張志欽、警員吳呈恩於111年5月4日22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有民眾受困案件,員警趕赴現場處理。 員警到場了解,是一名2歲女童在房門口等媽媽沖泡好牛奶,當媽媽泡好走向女童時,女童不慎將房門關上並上鎖致受困在房間內,疑似因受到驚嚇而哭泣,當時夜已深女童的媽媽打不開房門焦急萬分、不知所措,只好撥打119請求消防隊派員協助,而竹南派出所員警也到場了解協助,經消防隊人員成功破門後看見女童平安無事,眾人皆放下心中大石,而媽媽立即抱起女童一再安慰,員警檢視女童外觀並無受傷情事,提醒媽媽爾後再多注意女童安全。 竹南警察分局表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違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本案媽媽未讓女童獨留,未違反相關法規,但仍須提醒家長們時時留意家中小孩情形,以確保孩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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