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召開「111年度本縣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第3次會議」,針對普登太陽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計畫,進行資料修正後審理作業,普登公司分別針對行政院農委會、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工商發展處以及審議小組提出之意見,承諾將遵照「迴避、縮小、減輕和補償」等四大原則,並與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簽訂時間長達20年的石虎生態保育監測研究場域,並將所有監測資料無償提供給政府單位、學術機構與環保團體做為研究之用,創建與自然生態共存共榮的光電場。經與會委員討論後,一致決議通過。
工商發展處指出,本案前於111年1月26日召開「111年度本縣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第1次會議」審議,其會議決議:「本案經本次專責審議小組委員決議審認同意確認…」,惟尚有相關議題仍須確認,並於5月23日召開「111年度本縣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第3次會議」審議。
其中關於行政院農委會指示:「本會業多次重申,農業綠能政策係以不影響農漁業生產、農漁民權益及生態棲地環境為原則」,同時應避免位於石虎重要棲地範圍進行開發行為之意見。普登公司回覆,本基地荒廢多時,非屬林相完整的原生林,已無經營使用,基地茶農同意配合國家綠電能源政策,轉作太陽光發電設施,並於取得開發許可及完成土地變更編定後,產權轉移予開發單位,因此並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與原地主農民之權益。
此外,保育團體最為關心的石虎棲地部分,工商發展處以及審議委員於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審議大會第一次大會中,亦作出結論,要求業者採生態友善措施與檢核機制迴避高敏區、縮小工程面積、減輕生態衝擊與擾動以及生態補償等四大規劃原則,普登公司於此次審議規劃報告中,提出為避免擾動棲地生態,除了縮減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提升國土保安用地外,太陽能光電設施也從原本規劃73.98%減少至51.86%、生態綠地從9.12%增加22.29%,大幅縮小工程施作面積,保留大面積綠地、降低棲地破碎化,同時維持現況土地使用,開放式圍網底部預留15公分,供小型動物進出,避免犬隻等中大型野生動物進入,保有生態廊道功能,提高太陽能板,底下形塑自然微棲地,以人工方式除草不灑農藥,提供躲避、棲息環境,而相關工程以架台、螺旋基樁工法,以最少破壞土地、最低侵擾生態的方式進行施工。
工商發展處指出,普登公司也承諾,施工及營運期間,將持續委託由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所帶領的學術單位,進行監測石虎與生態環境,時間長達20年,所有監測資料也將無償提供給政府單位、學術機構作為研究之用。
工商發展處指出,本案為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案件,係依「區域計畫法」等相關規定,由申請人依規檢具計畫書圖向縣府申請,計畫案位於本縣銅鑼鄉竹森村,面積8.322297公頃,因未達30公頃,係內政部委辦縣府審議核定案件,經「111年度本縣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第3次會議」確認各委員上次會議審議意見,並參考保育團體、專家學者以及在地農民之意見後,一致決議通過。工商處本於職責,依據「區域計畫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審認確准「銅鑼鄉竹森太陽光電廠開發計畫」修正後提送各委員確認,再行提送內政部營建署協審後,予以核發許可,未來更將嚴格要求開發單位,遵守維護生態環境保育承諾,期望達成生態保育、綠能產業以及保障農民權益等三贏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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