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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雇主聘僱移工防疫整備,勞動部已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本次主要修正雇主應辦理之工作及生活管理措施,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一)刪除禁止不同雇主所聘僱移工同住同一樓層相關規範。 (現行二、工作及生活管理措施(一)雇主應辦理措施第2 款)。
(二)修正雇主安排移工辦理PCR規範。(二、工作及生活管理 措施(一)雇主應辦理措施第8款、第9款及第11款)。
(三)修正快篩陽性及確診之移工應注意事項。(四、快篩陽性及確診之移工應注意事項)。
(四)修正移工為密切接觸者應注意事項。(五、移工為密切接觸者應注意事項) 。
勞青處彭處長表示,雇主聘僱移工應主動留意最新規定,並確實依照指揮中心及勞動部所公布相關指引及防疫措施辦理,以免觸法及形成防疫破口。雇主在疫情期間,未依指引規範妥善辦理,將視情節輕重,要求雇主限期改善,或立即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此外,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再針對聘僱移工名額予以廢止或不予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移工防疫最新資訊,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權益維護資訊網站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pr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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