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發展處於111年11月28日上午10時30分在縣府2樓A201會議室辦理「苗繪國土,栗創新局-『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公開展覽前記者會」。徐縣長表示縣府團隊積極辦理「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並依相關規定繪製本縣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冊,而縣府將於今年底及明年初到縣內各鄉鎮市辦理公開展覽與公聽會,相關圖冊、劃設說明書將於會議中提供鄉親閱覽與查詢,亦可至「苗栗縣國土計畫資訊網」(網址https://spatialplan.miaoli.gov.tw/)瀏覽,屆時歡迎本縣鄉親及地方團體給予指教。
國土計畫法於105年1月公布實行,為我國土地使用管制體系的一大變革,而全國國土計畫與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分別於107年4月與110年4月公告實施,將原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重新檢視與規劃成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等4類國土功能分區,可使土地利用更為明確,達成土地適地適用及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功能。
「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主要是針對本縣國土計畫110年4月公告實施版內容,擬定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引導本縣城鄉發展區位及時序,兼顧環境永續及糧食安全,並依內政部指示民眾現況既有合法建築物或設施,原則維持原來合法使用,以便保障民眾相關權益,而各類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圖,係依內政部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手冊規定劃設(如:環境敏感地區、國家公園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宜保護農地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海域劃設為海洋資源地區;都市計畫區、開發許可地區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等等),而各分區界線則原則依地籍線劃設。
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完成劃設後,將於縣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公開展覽30日,並於適當地點舉行公聽會,人民或團體可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陳述意見,以利公開展覽結束後,由內政部及本縣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讓縣府在執行國土計畫相關工作上,更貼近在地人民或團體聲音。自徐縣長上任後,帶領縣府團隊推動苗栗國土永續發展的腳步從未停歇,擘劃苗栗空間發展策略、改善優質城鄉環境並保護宜維護農地面積,規劃城鄉發展用地(產業與觀光遊憩),重新定義苗栗區域發展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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