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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車輛逆向行駛及未依號誌指示行駛等交通違規行為,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苗栗市停一及停二停車場周邊經統計為上述違規行為熱點,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苗栗縣警察局提醒用路人行經該周邊路口(段)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希冀透過交通安全宣導及違規取締,導正駕駛人正確用路習慣,勿心存僥倖違規行駛,避免衍生交通事故,確保行車秩序及路口安全。 苗栗市停一停車場及停二停車場周邊路口(段),有不少駕駛人因為貪圖方便,不遵守號誌、標誌、標線指示,主要違規態樣如下:1.車輛由西向東行駛於苗栗市自治路,行經自治路及忠孝路口時,為規避停等紅燈而任意駛出道路邊線,右轉進入停一停車場,再逆向行駛於單行道逕駛入忠孝路,此舉將違反任意駛出道路邊線、闖紅燈、逆向行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53條)等3個違規行為,最高可處新臺幣5,400元罰緩。2.停一及停二停車場內均為單行道,民眾為貪圖方便常有逆向駛入停一或停二停車場單行道,此舉將違反逆向行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違規行為,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緩。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莊勝雄呼籲車輛駕駛人應遵循號誌及行車方向行駛,切勿貪圖方便而違規導致交通事故發生,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宣導及取締違規行為,持續守護民眾用路安全,讓每位鄉親開心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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