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符合納管僅係資格認定,並未完成特定工廠登記證取得,本府工商發展處呼籲取得納管資格之廠商應儘速於112年3月19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並依核定計畫完成環境保護、水利、水土保持、消防等設施後,最遲應於119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以保障工廠營運期間至129年3月19日,期間免受建築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土計畫法等裁罰,目的即是輔導既有未登記工廠合法,讓業者可以安心經營。
截至112年3月17日本府受理納管未登記工廠提送工廠改善計畫申請數計479家(即納管工廠計522家,改善計畫送件率為91.8%),已申請納管未登記工廠者,最遲應於112年3月19日前(適逢星期日順延至112年3月20日)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並依核定計畫完成環境保護、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相關改善措施。
縣府(工商發展處)呼籲尚未提送工廠改善計畫之43家業者,應在3月20日(星期一)下班前提送,並由工商發展處逐一進行電話通知及協助,請業者務必把握最後工廠可以合法化的機會,以免後續將面臨斷水斷電、拆除建築物之處分,故請各事業廠家務必嚴正以對,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