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苗栗分局
桃園市一名郭姓男子(43歲)日前於”借貸”網站加入LINE暱稱「許OO」之好友後,稱借貸30萬元(本利攤還)年百分率5%貸款;對方宣稱要向銀行借貸,必須洗帳戶金流才有機會獲得銀行信用核貸,隨後將自己的帳號提供給對方,並依照指示將匯入帳戶的款項提出欲繳交給指定的人員,經警方趕到點破郭男領款用途及時成功攔阻。 苗栗分局南苗派出所日前接獲銀行行員通知,一名男子欲臨櫃取款20萬元,但其帳戶確已遭列警示帳戶,行員隨即通知員警到場。經員警到場查證男子取款用途,明顯有違常理,隨即向銀行行員及165員警同步求證該帳戶內金額為被害人遭詐騙匯入之金錢,及時戳破詐騙伎倆,男子才恍然大悟自己銀行帳戶已成詐騙集團的匯款帳戶,險成代罪羔羊。 苗栗警察分局呼籲詐騙集團可能透過各種方式,讓無辜的民眾不自覺的成為取款車手,若接到指示要求提供銀行帳戶或幫忙提款交付給特定對象時,務必通報「165」、「110」查證,以免成為詐欺集團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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