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李小姐 聯絡電話:037-559955 上版日期:113-07-05 09:15
苗栗縣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112年度視其休假年資,為最高可請領10天並由學校自行認定,另外10天則需專案提報審查。為體恤行政人員辛勞並落實保障教師權益,今年將於編列114年度預算時,由學校自行認定之未休假加班費增加至15天。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提醒,114年度起未休假加班費雖增加至15天,但仍有5天需專案提報審查並以寒暑假期間為原則,另考量兼任行政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休假適用年制別不同,職員採曆年制,於年底核算一整年度未休假加班費;兼任行政職教師採學年度制,於學年度結束後(每年7月31日)核算一整學年度未休假加班費。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學校行政是校務運作的基石,仰賴兼任行政職教師及行政人員的辛勤付出,應多給予正向鼓勵。因此,自114年度起未休假加班費申請天數提高至15天,來年若縣庫財政持續改善,將與財主單位研商,以供學校行政教職員更好的福利,期許藉此激勵學校行政人員士氣,以提升校務治理效率,同時保障學童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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