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高小姐 聯絡電話:037-373562 上版日期:113-07-17 16:26 下版日期:114-07-01 16:26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日已以雙掛號寄送今(113)年及以前年度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稅單至納稅義務人戶籍地,繳納期限自113年7月10日至同年8月9日止,請民眾依限繳納,避免逾期受罰!
該局表示,民眾收到稅單後,於繳納期限內可以到便利商店(限稅額3萬元以下)、銀行或農會(郵局及渣打銀行不代收稅款)繳納,或掃描稅單上QR-Code,即可使用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線上繳稅,省時又方便。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若逾繳納期限繳納,將加徵滯納金(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即移送強制執行;另被查獲有使用公共道路時將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事關民眾荷包,請注意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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