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頭份分局 聯絡電話:037-666791 上版日期:113-10-23 14:46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113年10月21日10時50分許,接獲轄內銀行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警員陳亮宇、葉正豪立即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連姓老翁欲提領新臺幣100萬元存入甫認識不久楊姓女子帳戶,匯款理由說詞反覆,警方為求慎重,遂聯繫楊女到場說明,惟楊女惱羞成怒對警方及連男大發雷霆並拒絕到場說明,警方一聽即確認係「假交友真詐財」之詐騙手法,經員警耐心勸說下,老翁始恍然大悟,打消提領念頭。經查家住頭份69歲連姓老翁日前經由友人介紹楊女認識,楊女即以投資買房為由要求連姓老翁匯款新臺幣370萬元,惟老翁前往銀行提匯款時,銀行人員關懷提問並通知楊女到場說明,遭楊女拒絕後放棄匯款;未料楊女又於(21)日要求老翁投資再次匯款新臺幣100萬元,所幸行員提高警覺,除對其關懷提問外,另通知警方到場,經調查後確認為交友真詐財之詐騙手法,經不斷勸說下,成功阻止提領,老翁非常感謝警方及銀行人員積極協助讓其避免再次被騙。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交友應慎重,若交友對象在短時間內多次提出金援要求,尤其在兩人尚未建立長期且穩固關係的情況下,便可能是一個警示信號;提醒民眾,如果對方還指定用某種特定的匯款方式,請立刻封鎖他,千萬不要匯款並撥打「165」或110報案電話,查證是否為詐騙犯罪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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