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11-12 16:00
苗栗縣政府 新聞稿:113/11/12
行政處新聞科黃佳宜:037-559329
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與縣立苑裡高中、照南國中及竹南國小三校,12日下午於縣府在苗栗縣長鍾東錦見證之下,簽訂了縣內第一份「教師團體協約」,此次協約的簽署為苗栗縣內教師勞動權益跨出重要的一大步,同時代表著縣府對於公部門勞資權益的重視。縣長表示,協約代表著縣府對教師職業的重視和對教育事業的承諾,也感謝所有教育工作者的辛勤耕耘,讓苗栗的教育不斷進步、提升。
苗栗縣長鍾東錦、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苗栗縣職業總工會理事長彭秀敏、苗栗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吳炳禎、苗栗縣總工會理事長麥志宏等人12日一起見證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郭彥成與縣立苑裡高中、照南國中及竹南國小三校校長協約簽署。
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秘書簡賢文表示,依據團體協約法,學校工會會員逾教師人數二分之一,工會就可以與學校協商,這次竹南國小、照南國中以及苑裡高中三所學校透過民主協商機制產生共識,共同討論出具體符合教師需求的協約內容,也讓教師的工作價值得到應有的重視,諸如要求提供教師教學活動、教學評量及學生輔導管教的自主權,以及要求學校提供合格工作環境,明定由校方協助工會代收會員費等事項,開創教師、學校、學生三贏的局面。
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指出,於今年4月10日起,工會與苑裡高中、照南國中及竹南國小等三所學校提起團體協商,經過半年的內部研議及磋商,於8月23日的團體協約第一次會議中雙方同意20條團體協約草案內容並報府核備,縣府於9月26日回函同意三校與工會團體協約草案內容,終於跨出歷史性的第一步。這份團約的簽訂正式開啟勞資雙方誠信協商的平台,為苗栗縣內教師勞動權益跨出重要的一大步,同時代表著縣府對於公部門勞資權益的重視。
縣長鍾東錦表示,他對於教師這個職業非常敬重,老師們作育英才、為教育奉獻、付出青春,非常辛苦,教師工會提出來的意見,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縣府也有責任配合和協助,老師們可以多利用工會發言、向縣府傳達訊息,讓苗栗的教育往前邁進,相信也是學生、家長和縣民共同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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