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12-24 13:53
國土計畫法推動至今已近十年,經跨黨派討論,凝聚出國土永續利用共識,第一階段107年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第二階段110年各縣市政府完成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目前為國土計畫第三階段(功能分區分區圖草案)包含本縣,共有15縣市將國土功能分區圖提送內政部審議,後續內政部也將儘速召開會議進行審議。
縣府歷經縣國審會6次專案小組討論後,業於113年10月召開本縣國土計畫審議會第3次會議,原則同意通案性或因地制宜之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劃設作業、原住民地區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以及農業單位建議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調整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二類、休閒農業區範圍涉及國土保育地區調整為農業發展地區等,其中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減少2,281公頃、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減少1,583公頃、國土保育地區第二類減少345公頃,另為配合行政院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增加624公頃,縣府已為民眾爭取劃設為適當國土功能分區,惟後續仍需視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委員審議結果,目前尚未定案。
鍾縣長表示:國土計畫第三階縣府需為民眾向內政部爭取劃設為適當國土功能分區,維護民眾土地使用權益,並配合行政院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劃設城鄉發展地區第二之三類,以利後續進行土地開發程序,為提供本縣充足產業用地,帶動地方產業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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