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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為塑造地區特質、確保開放空間,並控管都市環境品質,於都市計畫擬定階段即針對計畫區之特性,劃定應辦理都市設計地區,並就其沿街步行空間、街道傢俱、廣告招牌及建築量體配置、高度、造型、色彩及風格等內容訂定相關規範。
本府為型塑有趣之沿街步道親子空間,建構美學生活步道,自今(109)年度起,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要求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基地開發案件,設計互動式或可及性高的公共藝術及生活化趣味的街道家具,提交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並於建築開發完成時,一併完成親子步道式美學綠廊。
自109年1月1日迄今,本府已審核通過上德滙以及昕見築2件位於竹南頭份中央自辦市地重劃區內案件,該區域為竹南、頭份交界的新都心,分別興建24層、23層建築,為本縣數一數二的高樓,更具有指標性帶頭效益。將原本隱藏在大樓的中庭景觀,延伸到人行道,分別設計「生態」、「音樂」等主題街道家具,將於112年隨住宅社區開發完成而完工啟用。
除了要求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基地開發案件,設計生活化趣味的街道家具外,本府亦積極營造親子友善環境建置,為了避免大規模開發、高密度發展引入大量人口對周邊環境產生負面影響,針對本縣150戶以上之大規模建案、容積移轉超出容積上限以及容積獎勵總和達基準容積上限50%等案件,因相對將引入大量人口,要求提供室內空間作公益設施之方式將產生之外部影響內部化。
自107年度起,本府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已獲勝華建設、昕暉建設、勝麗建設、上德建設以及亞昕國際等開發者響應,主動提供5處合計至少200坪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分別位於昌隆廣場以及竹南頭份中央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縣府將就該空間規劃為親子館或托嬰中心,以利達「樂居山城、幸福苗栗」之施政目標。設施將隨著住宅社區開發完成而啟用,未來社區住家樓下就有社會福利設施,同時兼顧環境品質提升與社會公益的實踐,更是公私協力的最佳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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