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1:前立委黃文玲律師直指台灣稅法有相當多不公平是源自於稅務獎金,呼籲廢除稅務獎金,撤銷所有違法稅單。
圖說2: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質疑,促轉條例限定時間是1945年到1992年,難道1992年之後台灣就沒有冤案了嗎?
圖說3: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表示,監察院人權委員會應該要告訴政務官,基於行政的一致性,太極門81年度的顯然是違法的稅單,為何一定要強行拍賣?
圖說4: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認為,稽徵單位對於稅務員的績效考核,不應該以開出的稅單成功率作為指標,因為會造成很多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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