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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一名劉姓婦人(64歲),於16日下午3點許午休起床後,外出散步,但因當時家人均在休息,婦人不想打擾家人,遂自行外出到南苗市區一帶散步,婦人妹妹起床後發現其不在家中,因天色漸暗婦人又遲遲未返家,心急如焚的在附近尋找都未見婦人身影,只好前往家中附近南苗派出所報案請警方協尋,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釐清老翁行走軌跡及聯繫山城救難協會隊員共同協尋,終於在21時50分在8、9公里遠的街道角落尋獲失蹤的劉姓婦人。 苗栗警察分局南苗派出所警員呂奇儒於109年10月16日擔服下午16時值班勤務時,一名婦人神色慌張進入派出所,向警方稱其姐姐下午外出散步後遲遲未返家,且家人遍尋不著,請警方幫忙協尋。員警先行安撫婦人情緒後立即通報線上巡邏人員警員陳建勳及曹永楨於南苗市區附近尋找,並通報勤務中心提供該名老婦衣著及特徵於市區各所巡邏人員知悉共同協尋。同時調閱監視器影像釐清老婦行走軌跡路線,並聯繫山城救難協會隊員協助搜尋。經警方調閱監視系統影像發現老婦起初在南苗市區街道一帶徘徊,之後從至公路往後龍方向後即失去蹤影,研判老婦應該是在臺六線往後龍方向一帶,員警及救難協會隊員立即前往該路段各個路段逐一尋找,終於在新川里一處角落發現老婦身影,老婦妹妹看見姐姐平安無恙,當場兩人感動得抱頭痛哭,頻頻向警方及救難協會隊員致謝。該名老婦的妹妹向警方表示,因姐姐本身為身心障礙人士,平時外出均由其陪同,當時她在睡午覺,起床後發現姐姐人不在家,心急如焚,到處在家中附近尋找都未見姐姐蹤影,加上姐姐無法與他人清楚溝通,情急之下只好報警請警方協尋,對於自己一時疏忽造成警方及救難協會人員的奔波感到抱歉,也對於警方的幫忙感到萬分感謝。 苗栗警察分局賴分局長銘助表示,同仁於第一時間發揮同理心迅速調閱監視系統影像釐清老翁可能去向,並會同救難協會隊員「警民合作」共同尋獲失蹤老婦,避免可能的危險,為民服務精神殊值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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