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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臺北市土林區楊姓男子偕同妻子,於109年11月1日23時30分駕駛計程車,沿國道3號北上返家,當車行經通霄路段,右後車輪突然爆胎,遂緊急沿通霄交流道慢慢滑行停靠苗128線路旁,未料車上備胎胎壓不足且正值深夜時分,維修廠均已打烊,正當兩人佇立路旁苦思懊惱之際,所幸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巡邏員警,巡經該處,立即下車詢問瞭解狀況後,所長劉恭良隨即返所,取其私人車上電動打氣機,主動協助楊男充飽備胎胎壓,讓夫妻倆順利踏上返家路。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所長劉恭良表示,11月1日執行巡邏勤務於23時30分行經苗128線通霄交流道北上匝道口處,發現楊男(53年次)與妻子兩人站立昏暗道路旁,見警車行經立即招手,經下車查探,楊男便向警方表示,他平日開計程車為業,當天與妻子到臺中市大里區訪友後,駕駛計程車北上返家,當車輛行經國道3號通霄路段,不知何故,後車輪突然爆胎消氣,還好當時車速不快,車體只稍微搖晃,所幸未發生意外,經緊急由通霄交流道滑行,停靠苗128線往東方向匝道口,當準備自行更換備胎時,怎料車上備胎胎壓也不足,當時正值深夜時分,附近維修廠均已打烊,兩人便站立於昏暗路旁,當苦思懊惱之際;感謝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巡邏員警巡經該處,劉所長瞭解狀況後,隨即返所拿個人私家車輛內之電動打氣機並主動協助楊男將備胎胎壓充飽,順利排解困境,楊男夫妻倆於離去時,頻頻向警方致意,隨後平安踏上歸途。 通霄警分局提醒用路人,外出駕車前應事先檢查車輛各項機件是否有正常運作、車輛胎紋是否已磨損及胎壓是否足夠,另車上也要準備工具,以備不時之需;如行駛中遇爆胎,首先應抓穩方向盤、不得急踩剎車,右腳鬆油門讓車自然減速,打右閃燈將車慢慢滑行到路旁,以避免車輛打滑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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