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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義鄉一名徐姓老婦(35年次),於昨(09)日上午10時乘騎電動車到家中附近某間大型賣場購物,但是當婦人購物完要到停車場取車時,竟然沒看到自己的電動車,急忙跑去問店員自己的車子是不是被人開走了,店員調閱店外週遭監視器,並未看見婦人將車停放在該處,老婦情急之下只好報警求助,經過警方調閱警政查詢及監視器系統影像釐清後「案情大逆轉」。 苗栗警察分局三義分駐所於昨(09)日上午10時30分許有一名婦人神色慌張到所報案稱:自己停在某大型購物賣場停車場的電動車不見了。因自身行動不便,電動車為自己平時自己外出代步使用,對她十分重要,希望警方務必幫她尋回車子。所長姜名旂、警員陳彥勝接獲報案後先行安撫老婦情緒,請其先冷靜,立即帶同徐婦到場找尋,警方就老婦所稱之停放位置找尋,但均未發現電動車。員警再依照老婦提供的停放時間調閱賣場及路口監視器詳細比對,發現老婦陳述的停車地點與監視器畫面不一致,這才讓案情「水落石出」。原來老婦記錯停車地點,所以才會誤以為電動車車遭竊,所幸警方細心查證幫忙釐清真相。經員警調閱相關資料後,研判當時婦人應該是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另一側,員警針對週遭可能地點作地毯式逐一尋找後,終於在11時許發現老婦的電動車完好停在賣場停車場另一側,老婦當場感動說不出話來,一直向員警頻頻道謝,也因為自己一時疏忽造成警方奔波頻頻致歉。苗栗警分局分局長楊贊鈞表示,本案同仁能在最短時間協助民眾找回電動車,秉持為民服務的高效率及同理心值得嘉許與讚賞。同時也呼籲大眾在停好車輛後可以用手機將現場位置拍下方便自己尋車。如果一時間找不到車輛也不用驚慌,可以致電警察單位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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