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土地大多為山坡地範圍,山區森林資源豐沛,每逢颱風豪雨過後,河川上游林班地內樹木常伴隨雨水沖刷至河川中下游,形成漂流木堆置於河床及海岸沙灘,依據森林法第15條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縣府依照規定於風災後前往權管河川範圍勘查,以往以人力目視河床邊漂流木堆置情形,若漂流木有影響橋梁、河川行水之情事將啟動天然災害發生後漂流木打撈工作開口契約進場清理。近年來,由於科技進步,本府採用無人機沿河床飛行檢視,可減少勘查人力成本及保障人員安全,並克服地形限制掌握河床堆置漂流木完整情形,作為是否進場打撈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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