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林科長 聯絡電話:037-559488
自民國98年起,工務處每年年底均召開「縣內道路預挖路段整合協調會議」,藉此會議整合各管線單位申挖案能於路權單位(公路總局、本府及各鄉鎮市公所)路面改善工程前先行進場施工,以減少道路一再重複挖掘,造成民怨及觀感不佳情事。 今(109)年由於議員在會議期間積極關心道路挖掘管理議題,由工務處古處長明弘親自主持,計有公路總局第二區工程處、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台電、中油、自來水公司、中華電信、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吉元電視、竹建瓦斯、裕苗瓦斯及本府水利處等三十餘家管線業者及18鄉鎮市公所代表共60餘人熱烈參與。 工務處古明弘處長指出,因應110年春節將屆為確保道路服務品質,於明年110年1月28日至110年2月28日止,實施轄內道路禁(限)挖及淨空措施,會中要求各路權單位及管線單位必須配合辦理,使返鄉過節民眾有個舒適安全的道路。 因應「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修正案業經中央審查通過,並於109年1月11日正式施行,經統計施行以來本府109年申挖案件數1636案與108年申挖案件數2239案作比較,計減少603案,已略具成效,惟該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新建房屋申請用戶分支管線接管(含電力、電信、自來水、排水、瓦斯等管線)時,該房屋起造人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一個月內向各管線機構同時提出申請,並協調由申請挖掘範圍最大之管線機構統一向受理機關提出申請並接續進場施工之規定, 工務處古明弘處長要求業務單位於明(110)年結合苗栗縣建築師公會、地政士公會及本府工商發展處等單位研議該項規定之相關推動機制,以期大幅減少道路重複挖掘情事,並維護用路人安全。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