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本府工商發展處-產業發展科-吳勇霆 聯絡電話:037-559917
內政部將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相關作業,本府已於109年10月提出申請書,預計以西湖鄉作為本縣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的示範計畫,而內政部營建署刻辦理後續評比作業事宜,後續縣府也將持續爭取補助辦理本縣轄內鄉村地區之整體規劃作業。
民國 60~70 年間為將非都市土地納入土地使用管制,於辦理非都市土地第一次劃定使用分區及編定使用地時,大多是按現況編定,並未進行土地使用規劃,未能提供鄉村地區必要公共設施及投入必要開發建設,導致鄉村地區環境逐漸窳陋,居住生活品質不佳。為改善鄉村地區居住、產業、運輸及公共設施等問題,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內容指導應進行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協助改善生活環境,協調生產需求及維護生態景觀,形塑鄉村地區特色風貌。
「全國國土計畫」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研訂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辦理鄉村地區基本調查、鄉村區屬性分類、研擬課題分析及規劃策略、鄉村地區空間發展配置及執行機制等相關事項。為持續協助地方政府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前已研擬「106年度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策略及國土功能分區指導原則」,獲致初步實務操作經驗;目前亦正辦理「108年度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規劃案」(以雲林縣古坑鄉為例)規劃作業,以供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後續規劃之參考。
另內政部為期外界能充分了解有關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相關資訊,已設置「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專區」,供查詢相關資訊(https://www.cpami.gov.tw/)(營建署家族/營建業務/綜合計畫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專區),歡迎對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進度及內容有興趣的鄉親至該專區參閱相關內容,共同關心、健全苗栗鄉村地區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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