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是一種人畜共患疾病(由動物傳播到人類的疾病),可感染家畜和野生動物,然後通過咬傷或抓傷,經過與受到感染的唾液密切接觸傳播至人。狂犬病病毒可於恆溫動物身上造成嚴重腦炎,一旦症狀出現,狂犬病的致命率幾乎百分之百。
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09年度辦理免費巡迴定點服務124場次,全縣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之數21575隻,為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是飼主社會責任,請記得每年為犬、貓補強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一次。
本縣110年公告犬、貓隻飼主,應為所飼養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並依規定每年必須補強注射。狂犬病預防注射方式可參考以下4種:
縣長徐耀昌也再次提醒民眾:為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是飼主社會責任。務必完成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並小心防範被狂犬病鼬獾咬傷。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飼主須為3月齡以上犬貓每年1次定期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須為犬貓隻植入晶片登記,免經勸導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鍰,另「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須為犬貓隻絕育,免經勸導可處新台幣25萬元以下罰鍰,請各飼主密切配合以免受罰。
連絡人:動物保護防疫所動物檢疫課涂獸醫師 連絡電話:037-320049分機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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