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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苗栗市一名陳姓民眾,於3月12日上班途中行經苗28線2.5處在路旁發現壹隻受傷貓頭鷹,停於道路旁無法飛行,為避免遭犬貓攻擊,陳民立即停車用袋子裝起貓頭鷹護送至通霄分局西湖分駐所請警方處理,值班員警立即通報西湖鄉公所農業課獸醫許培祿至所,成功救護這「魔法界使者」。 12日早上7時20分許陳姓民眾至西湖分駐所報案,手裡拿著一袋東西,卻遲遲不進分駐所,經分駐所員警外出一看才發現袋子裡裝的是一隻受傷的貓頭鷹,一陣手忙腳亂之下,分駐所員警趕緊拿紙箱來裝貓頭鷹,並通報西湖鄉公所農業課獸醫前來協助,經獸醫許培祿檢視鑑定後,發現這嬌客是低海拔的二級保育類鴒角鴞(屬夜行性動物),以食用老鼠、昆蟲及其他小型鳥隻為生,由於牠已經受傷了,所以後續先由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課將該貓頭鷹帶回農業處飼養觀察壹週後,妥適照料,待身體復癒後再行野放,讓牠重回大地懷抱。 西湖分駐所所長黃建智表示,感謝陳姓民眾解救小生命義舉,並呼籲大家鴒角鴞為保育類動物,如有獵殺或捕捉均是違法行為,另外小說常描述牠們是魔法生物,增添神秘性因此也有許多人想要飼養,但這也是法律禁止的,請廣大民眾共同保護大自然生態,讓臺灣稀有動物生命能延綿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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