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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巡佐吳順富於110年04月18日18時40分許,前往頭份市斗煥里活動中心巡簽供水站時,發現有一名男子躺臥在花圃上,立即上前關心,發現該男子意識不清,員警拍肩喊叫男子均無反應,員警隨即通報119救護員到場救護,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經查家住頭份市流東里41歲方姓男子於110年4月18日傍晚外出徒步散步,行經頭份市斗煥里活動中心旁因身體不適昏倒在花圃上,所幸員警巡邏發現即時協助送醫才無大礙,方民家屬非常感謝員警積極協助送醫挽救生命,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頭份警分局長何孟宗表示,本案民眾因身體不適昏倒在路旁,十分危險,斗坪所員警積極協助送醫,避免其他危害發生,熱心為民服務表現足為同仁表率,同時呼籲民眾,近來天氣多變外出時請注意自身及家人健康狀況,如有不適應儘速就醫,避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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