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關係,大多數人宅在家裡,加上網路購物的普及化,多數人利用手機上網及電視購物頻道購買商品,業者也看準了商機,透過吸睛的廣告手法,提升消費者對商品購買的慾望,但這類行銷方式往往暗藏陷阱,說好的神奇效果在哪裡?。
違規廣告常透過文字、言語或圖像暗示產品有改變外觀或改善體質等功能,例如:「 …很多女生愛漂亮,去做護膚去做雷射…○○○含有DHA、EPA,…對皮膚會比較Q嫩。」、「…聽眾: 我○○○吃不到兩罐就覺得血糖降很多…主持人: 好好好,恭喜你啊…」、「…妳試過看電視蹲馬步,貼舊照當警惕…吹風機吹贅肉,抖全身去水腫,這麼辛苦,不如試試○○○…」等 ,這些「唬人」廣告千萬別信也別買!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張局長蕊仙提醒,食品不具有改變生理功能、身體外觀及醫療效能等功效,內容均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療效之詞句,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暨同法第45條規定,涉及誇張易生誤解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宣稱療效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凡廣告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應「停」下腳步,「看」清商品標示與相關說明,並多「聽」取正確資訊,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廣告,以免達不到預期效果又瘦了荷包!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