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考量今年因疫情升溫,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將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受疫情影響勞工更廣,為能照顧更多的勞工朋友,擴大辦理本(110)年度「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針對符合排富原則之適用對象,即具中華民國國籍、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萬8千元、且於今(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以下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
【核發流程】
為落實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補助從簡、核發從速原則,且為防疫避免群聚,已有帳戶者應直接入帳,新增對象亦應簡化審查流程。故經勞保局審核符合110年勞工生活補貼資格者,依下列方式核發:
1.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2.109年未請領本項補貼者,請於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期間,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110年7月5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
目前疫情仍未穩定,呼籲勞工朋友們不要親至職業工會詢問,若有任何問題可撥打服務電話☎1955,或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分機5555,及各地勞工保險局辦事處(苗栗辦事處電話037-266190),或至勞動部疫情紓困專區瀏覽查詢(http://www.mol.gov.tw)。
相關旨揭生活補貼之公告及Q&A請至勞動部網站(網址:tps://www.mol.gov.tw/)查詢(路徑:首頁/業務專區/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疫情紓困/ 勞工/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
提供單位: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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