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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相關防疫措施持續執行,嚴守社區防線、可以不出門就盡量不要出門、以減少民眾於街頭流動,並減少人與人接觸之機會。苗栗縣警察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陳述意見方式有臨櫃、電腦網路、智慧型手機下載監理網APP等多種方式。目前國人幾乎手持一支或多支智慧型手機,只要下載「監理服務App」->點選「意見反映」->點選「交通違規申訴」->輸入「罰單號碼及車號」->填妥「基本資料」,完成5大步驟即可完成線上陳述交通違規,絕對保障違規人權益,而且不用到監理機關臨櫃申請,減少人與人接觸。苗栗縣警察局呼籲所有用路人,務必遵循交通法令,除了自身荷包不會失血外,還可保障生命安全;另仍持續要求同仁執勤時須落實防疫整備應配戴相關防疫裝備(口罩、乳膠手套、護目鏡、防護衣等),維護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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