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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在疫情下讓孩童在家安全學習、家長安心照護孩童,強化居家環境安全,民眾可依「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設置之防墜設施,如符合規定,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自不能任意加以禁止。另外公寓大廈規約範本,亦引導社區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正規約,增訂社區有十二歲以下之住戶時,外牆開口部或陽台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減少兒童墜樓意外。請各社區應以兒童安全為首要考量,檢視各社區規約,將設置防墜設施之規定納入規約。苗栗縣政府與您一起關心兒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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