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劉嘉銘 聯絡電話:037-559168
為避免民眾因領取徵收補償費,而親洽本府地政處申辦案件,增加非必要移動及群聚風險,提醒各申請人多利用通信申請方式領取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之補償費保管款,申請人僅需填妥及檢附下列文件,郵寄送至苗栗縣政府地政處(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文件經審核無誤後,補償費即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如超過新台幣10萬元補償費無法以通信申請方式案件,亦請申請人可於疫情漸緩後再申請領取。
應備文件:
1.通信申請領取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申請書。
2.身分證影本2份(需切結「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蓋印鑑章)。
3.存摺影本2份(需切結「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蓋印鑑章)。
4.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匯入應受補償人帳戶切結書2份。
5.土地所有權狀(權狀遺失應檢附切結書)。
6.印鑑證明正本1份(以1年內核發者為限)。
7.具領保管款聯單1份(請來電本府地政處地用科索取並於蓋章處蓋印鑑章,共三聯)。
8.其他證明文件。
相關表單可至苗栗縣政府地政處網站「土地徵收專區->便民服務->通信申請領取已存入保管專戶徵收補償費」下載點選列印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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