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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民眾欠繳稅款,稅務局將函請地政或監理機關針對欠稅人名下不動產或車輛辦理禁止處分,必須等到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相當擔保後,原先被禁止處分之財產才會塗銷。
稅務局表示,對欠稅人名下財產辦理禁止處分,是稅捐保全的手段,部分民眾常等到移轉財產時,才知道財產已因欠稅而被禁止處分,此時必須先繳清全數欠稅或提供足額擔保,該局才會塗銷禁止處分,如果僅繳納要移轉財產之欠稅,該財產禁止處分是不會被塗銷的。
稅務局提醒民眾,於接獲稅單即應儘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而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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