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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切斷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傳播鏈,全國提升第3級警戒已4週時間,警察局除了動員投入防「疫」工作,對防制交通「意」外事故也不鬆懈,統計苗栗縣轄內各類交通事故 (110年5月19日至6月15日)發生A1類事故2件(較去年同期4件,減少2件、減少50%)、A2類事故225件(較去年同期450件、減少225件、減少50%)、A3類事故236件(較去年同期633件、減少397件、減少62.71%),合計發生各類交通事故463件,較去年同期1,087件,減少624件(-57.41%),造成傷亡287人,較去年同期傷亡600人,共減少313人(-52.17%),另統計三級警戒期間酒後駕車案件發生12件,去年同期亦發生12件,並無增減),發生時段最多分別為4至6時、6至8時、16至18時各發生2件(各占16.67%),分析其發生原因為午餐飲酒或晚上宿醉早上起床後仍駕車外出發生交通事故,據此警察局將針對酒駕肇事熱時及熱點規劃取締勤務提高見警率,遏止民眾僥倖心態,全力防制酒駕行為。
警察局分析三級警戒期間各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減少原因:(1)民眾自主性在家減少外出。(2) 公司、機關實施分流上班及居家辦公致使平日車流輛大幅減少。(3)關閉八大行業、各觀光景點(休閒娛樂場)、觀展觀賽場所及教育學習場域,外出旅遊車流量及娛樂人潮減少。由於在第三級警戒防疫期間,餐廳禁止店內食用,民眾均改外帶或外送在家中用餐,警察局特別提醒民眾若在家中有喝酒,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外出,尤其是在睡前飲酒的民眾,翌日外出時要更留意體內酒精是否已完全代謝,否則開車貿然上路很可能因宿醉體內酒精殘留導致酒駕情事,如果要出門,務必指定駕駛或找代駕。
警察局特別呼籲民眾要注意防疫規定,保護自己也同時保護別人,籲請各用路人防疫期間善盡國民義務,儘量宅在家,不作不必要移動,如必須出門購物及洽事,戴好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安全距離、於購物場所或洽公場所,勿久留,不要成為防疫破口,另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亦再次呼籲民眾,因目前取締酒駕違規處罰提高甚鉅,民眾在駕駛車輛前,應避免有飲用酒類或含有酒精食品,遵守各項交通規則,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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