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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10學年度高中暨國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規劃自110年(以下同)7月5日起在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3F)辦理。縣長徐耀昌希望遴選委員能秉持公平、公正的立場,遴選出優質且適才適所的校長人選,進而發揮所長並帶動校務永續發展。
依《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規定,校長遴選委員由縣府代表、教育學者專家、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及校長代表所組成,委員共計15位。遴選委員會除依法行政外,採多元、專業的委員組成身分更顯示縣府對不同團體代表發聲的重視與對教育專業的堅持。
本次高中暨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於7月5日至7月14日舉行,出缺學校共計6所,其中高中1校、國中4校、國小1校;申請連任學校共計18所,其中國中3校、國小15校。申請異動學校共計9所,其中國中6校、國小3校。綜而言之,本次提出申請學校共計33所學校。
縣長徐耀昌表示,相信遴選委員會將秉持著為學校尋覓最適任校長的信念,為教師尋找課程教學的領航者,為學生尋找啟迪心靈的大家長;當然也期許每一位完成遴選的校長們,能虛心承接挑戰與任務,不忘以學生為本,以主動積極與熱情的心態面對困難並持續不輟,相信終能打造出學校的優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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