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7/23指示,全國疫情警戒自7/27至8/9降至第二級,本府(工商發展處)謹就美容美體、釣蝦(海釣)場業於7/27起降級後相關配套防疫措施加以說明,請本縣相關業者及消費者配合遵守。
美容美體業部分,除遵守通案性防疫規定(全程配戴口罩、實聯制、保持社交距離、營業場所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1人)等)之外,須採預約制,以達控制進場人數,禁止消費方須脫下口罩始能接受服務且無隔板防護之項目;美容師部分並應施打過疫苗(未施打過疫苗或施打未達14天者於每個上工日皆須完成快篩);另工作床(台)環境(包廂)不得密閉,須可通風。於每次服務消費者完畢後皆須清消,且間隔至少15分後始可接待下一組消費者。
另釣蝦(海釣)場業部分,可遵守通案性防疫原則者同意開放。
本府將不定時執行稽查,如有未能執行前述防疫措施即予營業者,將移送本府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70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後請其停業,值此防疫嚴峻時期,請確實遵守防疫規定,以保護自己並愛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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