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中旬,本府農業處接獲通報,在縣內一處產業道路邊發現一具石虎的屍體。農業處在附近橋下尋獲牠之後送往行政院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最後經過特生中心的專家檢驗,發現石虎的腳掌骨斷裂,判定牠是中獸鋏致死。
使用獸鋏不一定是為了獵捕動物,有時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農作或家禽不要受到野生動物危害。然而這樣的方法沒有辦法針對真正造成危害的動物,反而對其他野生動物、貓狗甚至人類都有危險,也因為其設計會造成動物肢體難以復原的重創,輕則截肢,重則死亡,被視為是極不人道的捕捉方法。目前《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都已明文規範禁用獸鋏。
為了避免野生動物危害農作,可以有更友善、更人道的方式。例如用誘捕籠取代獸鋏,利用動物的食性設置誘餌,就比較不容易吸引到非目標動物,也較不會傷害到動物。林務局正開發精準式獵具,也持續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以設置電圍網方式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若電圍網設計得宜,除了獼猴外,也可防治山豬、山羌等動物。本府自105年起執行計畫至今,已補助104案,防治總面積達95.05公頃。今年的補助計畫正在籌備,欲申請民眾可先向各個鄉鎮公所登記施作意願。
縣長徐耀昌表示,各種防治方式施行時,其成效受諸多因素影響,如能掌握各種防治方式技巧並多管齊下,將可大幅降低野生動物危害農業程度。若能使用不具傷害性的防治手段,除了降低野生動物危害外,也能避免誤傷野生動物的憾事發生,打造農民與野生動物雙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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