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8/9指示,全國疫情警戒維持第二級不變,本府工商發展處謹就中央公布與工商業相關營業場所之停業解封與防疫措施調整部分予以說明,籲請鄉親務必配合遵守。
通案性原則部分,仍應遵守全程配戴口罩(除飲食外)、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人與人至少隔1.5米、室外空間至少間隔1米、室內一個空間人數上限50人,室外人數上限100人(超過需事先提防疫計畫)。
個別行業部分,八大行業、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之娛樂場所依舊不開放;惟開放桌遊場所一般零售之商業行為。
本府工商發展處將不定時執行稽查,如有未能執行前述防疫措施即予營業者,將移送本府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70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下罰鍰後請其停業,值此防疫嚴峻時期,請確實遵守防疫規定,以保護彼此人人有責;本次8/9至8/23之防疫規定並附於本新聞稿下方,如有需要可逕行點擊開啟瀏覽或下載使用。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