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通霄分局 聯絡電話:037-360019
家住通霄鎮溫姓男子(45年次、以下稱溫男),於110年8月17日23時45分許到苑裡鎮蕉埔里朋友作客,因細故與梁姓女友(55年次)吵架,竟不告而別,獨自以徒步方式返家,因正值深夜,溫男又有飲酒,眾人非常擔心他發生意外,梁女及朋友等人苦尋不著後,立即向通霄分局山脚派出所報案,所幸大伙在昏暗遍遠山野中搜尋約40分鐘後,終於在苑裡鎮山腳里130縣道5.5公里處尋獲溫男,警方遂將兩人先行帶所休息,並當和事佬居中斡旋後,雙方和好如初,一同攜手快樂步上返家路。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所長張景霖表示,於110年8月17日23時45分接獲梁女報案,遂立即馳往現場,大伙一同在遍山小徑伸手不見五指的山中,做地毯式搜尋,皇天不負苦心人,約歴經40分鐘,終於在苑裡鎮山腳里130縣道5.5公里處找到困坐路旁石頭上休息的溫男,經檢視溫男身體狀況良好並無受傷。梁女及其朋友對警方即刻排解困境,連聲道謝!大家最後也在感謝中,各自平安返回溫暖的家,結束農暦七月驚恐的夜晚。警方溫馨提醒民眾,家中成員間,如發生溝通問題,應以理智、平和方式為之,如傳達意見相左時,當下需要的不是爭論道理!應換個方式表達關心,找回彼此最舒適的關係,才不至於發生無可挽回的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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