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頭份分局 聯絡電話:037-360019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於110年08月25日20時2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頭份永和山水庫有一名迷途老人,需要警方協助」,所長曾麒翰立即前往處理,到場後發現迷途老人神情疲憊坐在該處,身旁停放一輛腳踏車,馬上上前關心,老人告知警方渠傍晚自竹南家中騎乘腳踏車出門散心,騎乘至永和山水庫時,因體力不支,無法返家,員警見天色已晚,為確保老人安全,遂以巡邏車載送老人,另商請民間友人以箱型車將腳踏車共同載返竹南家中。經查81歲吳姓老翁先前亦曾於110年7月中旬前往永和山水庫時因體力不支由尖山所員警護送返家,昨(25)日晚間前往該處散心時又因體力不支再度由尖山所員警護送返家,家屬非常感激員警積極協助老翁回家,一再向員警道謝。頭份警分局長何孟宗表示,本案老人已二度由本分局尖山所員警協助返家,藉此呼籲民眾,家中如有易走失之失智老人,應多多關心並注意行蹤,除了向相關單位申請「愛心手鍊」外,另可洽詢本分局進行指紋建檔,以利走失時協助尋回,歡迎轄區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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