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營業場所內擺放供人投幣點唱歌曲之移動式電話亭KTV,經中央(經濟部)考量該服務之空間屬於密閉,且會接觸眾人共用的視聽設備等因素,因此仍被歸類為於第二級警戒下應關閉之場所(該部函示公文如本新聞稿附件,有需要者可逕行點擊參閱或下載)。
在移動式電話亭KTV停止營業期間內本府將不定時執行稽查,如有私自營業被查獲者,將移送本府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值此防疫關鍵時期,請確實遵守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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