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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申請「通霄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苗栗縣政府依「海岸管理法」及「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自110年8月18日起在縣府及本縣通霄鎮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於9月9日上午10時在通霄鎮綜合活動中心登場辦理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充分了解民意。
本次公聽會由縣府工商發展處吳副處長俊賢主持,大多鄉親關切通霄電廠長期對在地的影響以及希望台電公司對於在地漁民的照顧、地方建設的協助,應有具體回應。感謝鄉親、地方民意代表及漁會代表,充分表達在地居民訴求,將依所有口述或書面意見都會作成紀錄,後續提交內政部審議。
工商發展處詹處長彩蘋表示,任何人民或團體如對本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皆可於公開展覽期間(8月18日至9月16日)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縣府提出意見。縣府會將民眾訴求,併同公聽會紀錄,陳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審查,後續審議核定均由內政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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