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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自9月1日起,每日上班時段(不含假日)7時至8時30分派員至頭屋鄉台13線與國道一號頭屋交流道口觀察車流運行,現地實施手動控制號誌秒數,各向車流均很順暢,並繪製號誌時相秒數示意圖在白板上,且在9月9日15時邀集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頭屋鄉公所、苗栗分局頭屋分駐所及頭屋鄉象山、頭屋村長等相關人員共同針對頭屋鄉台13線與國道一號頭屋交流道口,平日上班時間(7時至8時30分)車流回堵至頭屋中油加油站情形,進行現地會勘完畢。 警察局交通警察隊首次使用白板繪製交叉路口號誌運轉時相及秒數,讓與會人員能一目了然就可以知道提報改善內容,節省不少時間,增加行政效率,本次會勘決議內容如下:一、協調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國道主線順暢不實施匝道儀控。二、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一)延長台13線(北向)遲閉式左轉箭頭綠燈進入頭屋交流道秒數至120秒(原本39秒,增加81秒)。(二)實施連鎖式號誌運作,台13線與頭屋交流道、縣道126線、中華街、中山街及和源加油站共5處路口,主線同步開放(關閉)綠燈,力求交通順暢。(三) 磨除台13線(北向)快慢車道分隔線,增加同向外側車道寬度,改繪直行及左轉彎指示線,提高左轉彎車流容量。 本案係民眾反映台13線往北左轉彎匯入頭屋交流道秒數不足,且僅單一車道可容許車輛,導致車流於上班時段回堵,警察局以用路人角度規劃交通疏導勤務,且觀察一週車流運行狀況,隨即辦理本次會勘,會中苗栗工務段段長陳禎康當場同意本次提報改善計劃案,允諾試辦一週時間,警察局於試辦期間發現交通狀況明顯較以往順暢,惟仍每日派員前往觀測車流,滾動式檢討,並提醒用路人如有發現任何狀況,請立即撥打以下電話,24小時不打烊,隨時提供服務。警察局報案臺:110警局交通警察隊:037-356279苗栗分局交通組:037-361971轄區頭屋分駐所:037-253103苗栗工務段:037-25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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