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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一名劉姓女子日前在通訊軟體上認識一名湯姓男子,稱可以替劉女操作期貨投資且獲利極高,劉女深信不疑,先到銀行辦理貸款新臺幣30萬元,立即要匯款至湯姓男子帳戶,後經銀行經理發覺有異並通報警方到場瞭解後,發現是詐騙伎倆,即時阻詐成功。 苗栗警察分局北苗派出所警員林錦鉦、郭昱君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銀行報案稱:有一名女子在銀行臨櫃辦理貸款新臺幣30萬元後,馬上匯款到不明帳戶稱要投資期貨,銀行經理認為剛貸款再匯款給另一名男子帳戶顯不尋常,認為劉女可能遭詐,故請警方到場協助。員警火速趕往該銀行,向劉女詢問款項用途,其向警方表示,日前透過通訊軟體認識一名湯姓男子,該男子稱可以替劉女操作期貨投資且獲利極高,劉女極為心動,遂先到銀行辦理貸款新臺幣30萬元,立即要再匯款至湯姓男子帳戶,經員警向劉女詳細解說該手法係詐騙集團慣用「假投資,真詐財」的伎倆,並舉出近期遭詐騙的案例,劉女這才恍然大悟打消匯款念頭,渠感謝警方及銀行經理及時阻止其匯款,沒有掉入詐騙集團所設下的圈套,讓其保住積蓄,頻頻向警方道謝。 苗栗警察分局分局長楊贊鈞表示:民眾投資應循合法管道,如標榜「高獲利、穩賺不賠」等術語,應提高警覺,切勿聽信網友來路不明的投資管道,小心查證才不會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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