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賴秀燕 聯絡電話:037-323633
民眾在收到各項稅捐繳款書後,請務必於期限內繳稅,如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將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表示,行政執行分署會採取對欠稅人存款、薪資扣押或拍賣財產等方式強制執行,欠稅達一定金額以上,還會被限制出境。
該局呼籲,民眾應如期繳稅,以維護自身的權益,如因工作繁忙或人在國外,擔心遺漏、忘記或有不方便繳納的情形,可申請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退稅,既省時又便利。
聯絡單位:法務科欠稅管理股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