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苗栗分局 聯絡電話:037-360019
苗栗市一名鄭姓女子(77年次)於110年9月15日與男性網友出遊後即失聯,家屬心急如焚前往北苗所報案協尋,警方調閱住家週邊監視器,發現該網友車輛,查出網友身分,立即前往該男網友於新北市蘆洲區租屋處尋獲失蹤女子,將其帶回派出所,通知家屬帶回,順利完成尋人任務。 苗栗警察分局北苗派出所於110年9月15日凌晨1時15分許,受理民眾到所報案稱:其女兒在網路上結識一位男網友,於14日下午出遊後至今未返家,撥打多次電話均未接聽,情急之下只好到派出所報案。所長劉浩廷得知後立即指揮調度所內警力,前往女子平日可能駐足場所找尋,因鄭女住家及鄰居並無安裝監視器,員警遂擴大搜尋範圍及調閱路口監視器,終於在20日發現鄭女步行外出之影像,且另有一名男子跟隨在後,推測即為鄭女所稱之網友;警方針對該名男性網友可能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往返程路線,於釐清該名男網友之身分後,立即聯繫其家屬得知黃男在新北市蘆洲區租屋,員警立即北上會同蘆洲分局警方進入黃男承租之套房查看,果然發現鄭女就在黃男的租屋處內,所長也隨即將鄭女帶回派出所,並通知其父親至所帶回,其父見女兒平安歸來,內心感動萬分,終於卸下多日的擔憂,並對於員警積極協尋的辛勞深感讚許。 苗栗警察分局表示,同仁發揮高度敏感度利用有限的線索多方查證,鍥而不捨下在最短時間內幫助失蹤女子安全返家,避免可能的危險,解除家人的擔憂,為民服務精神殊值嘉許。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